成都醉别克案司机孙伟铭一审被判死刑
去年12月14日,成都司机孙伟铭无证醉酒驾驶别克轿车,造成4死1重伤。上个月末,7月23日,成都中院对孙伟铭进行公开宣判,一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判决引起了媒体和大众的广泛关注。7月28日,成都市检察院向媒体介绍了当初批捕和起诉孙伟铭的具体细节。醉酒驾车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行车的警钟!
去年12月14日案发,警方将肇事司机刑拘;12月22日,成都市公安局就此案提请成都市检察院批捕,侦查监督科的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,讯问了孙伟铭,还到案发现场对行人流量及车流量进行了详细调查,询问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当时的具体情形,查看天网录像,核实了案发时的关键细节。
在经部门讨论后,成都市检察院于12月25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孙伟铭作出批捕决定。
今年2月26日,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主诉检察官认为,孙伟铭无视公共安全,长期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,反映出其对交通安全法规以及他人生命、健康或财产安全的轻视。在罪名的确定上,检察机关是依据此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考虑,经过检委会讨论后决定的。
结合该案,孙伟铭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、健康和财产安全,明知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会发生与对面车辆相撞、车上人员死伤的严重后果,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,主观故意非常明显。经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,决定对孙伟铭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据了解,孙伟铭案二审将于8月19日上午在四川省高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